问题:环保手续齐全企业转让,生产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均不改变,企业环评、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是否还有效?排污许可证可以变更吗?
答复:
1、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等的相关规定,建设项目仅经营主体发生变化,无需重新报批环评、环保验收手续。
2、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有关规定,建设项目原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注销后,其排污许可证应依法予以注销,新经营主体应按照有关规定,重新办理排污许可证。
“环保总管”——真正让“环保管家”落实落地!
重磅来袭!
“环保管家”革新之路究竟在何方呢?
彻底解决纸上谈兵强,服务能力弱的现状!
真正懂得“环保管家”该怎么干!
人人都在说的“环保管家”到底该怎么落地实际操作啊?现场通过由浅入深,从政策到案例,多类型、多内容、多视角,实现从理论到实战能力。教你开展“环保管家”业务。
环保管家领衔环境服务业创新
一体式专业化环境综合服务成主流!!!
2016年4月15日,环境保护部印发了《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当中就引入了“环保管家”新概念,其中明确提出“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,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‘环保管家’,向园区监测、监理、环保设施建设运营、污染治理等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。”
新的“环保管家”服务将会纳入一个新兴的、开发自主的市场,第三方提供所有服务将会从“被动营销”转为“主动营销”。也就是我们不可能还像以前那样坐等别人上门咨询,或者单纯维系熟客、回头客那么简单,我们必须走出去主动开发市场、推销自己、挖掘客户需求,实现服务转化。这是大势所趋。
所谓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;大势所趋,不变则殆!
就目前我国的环保产业来说,更‘定制化’的环保管家服务势必将成为市场需求的主流之一。
培训课程
1.生态文明建设及环保体制改革;
2.国家对环境综合服务机制创新的改革政策;
3.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;
4.污染治理工程的第三方服务;
5.环境咨询与管理第三方服务;
6.其他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项目;
7.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;
8.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。
从2018年8月份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培训10000+学员开展“环保管家”业务。
2019年“环保管家”延伸服务全面升级,实现“环保管家”从“知道”到“做到”,从“做到”到“做好”,从“做好”到“做精”,从“做精”到“做通”,实现从理论到实战能力。